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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签订常识
发布时间:2020-05-14 22:03:25   来源:转自网络    

一、合同订立的主体问题 

1、一份合同应当以“甲方: 乙方:”开始。在签订合同之初,首先应注意审查合同签约方有无主体资格和相应资质。 

2、另外应注意:单位名称、自然人姓名一定要准确,单位名称应当与其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公章相一致,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登记信息相一致。否则在发生纠纷时,责任主体不易确定,造成确定当事人的困难。 

如果签约方是单位,可以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;如果签约方是自然人,可以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 

3、我校各学院不是适格的合同主体,仅是河北农业大学的一部分。根据法律规定,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。因此,在签订合同时,不应写成:河北农业大学XX学院。 

如果学校授权某学院对外签订合同,应当有学校明确的书面授权。应当明确签订合同的范围、合同数额等事项。 

4、如果对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并非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,应当要求其提供单位的书面授权书。除签约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外,应要求其加盖该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。 

5、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清楚当事人的住所地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因为这关系到将来合同履行中通知的送达等一系列问题。 


二、合同内容问题 

1、合同名称应当准确。 

我校签订的合同主要有人事合同、科技服务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承包合同等。由于对不同性质、不同种类的合同法律规定不尽相同,所以在订立合同时,合同名称一定要写准确。 

2、合同起止期限应当具体明确,与合同的生效条款保持一致。 

一般情况下,合同的生效条款可以写成:“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”或“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”。 

在审查合同中,发现有的合同写有起止期限,合同结尾处又有生效条款,且时间不一致。如此签订合同非常容易引起纠纷。 

3、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具体明确,切记不能含糊。 

享受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是签订合同的目的,是一份合同的核心内容,必须列出具体的权利义务条款。 

如果合同内容简单,甲方的权利义务可以写在一条里面,比如:“第三条:甲方权利义务”,下面分列几款来分别表达权利义务;写完甲方的权利义务,再以相同方式列出乙方的权利义务; 

如果合同内容复杂,则甲方的权利要单独写在一条,即:“甲方的权利”,其下分列几款表达具体的各项权利;然后再把甲方的义务单独写在一条,即“甲方的义务”,其下再分列几款表达具体的各项义务;写完甲方的权利义务,再把乙方的权利、义务分别用二条列出,每条之下用几款表达各具体内容。 

权利义务的详细表述直接与将来合同履行是否违约密切相关,所以不能含糊。 

4、根据不同的合同种类,违约条款视情况而定。 

我校对外签订的合同中,有的是框架性协议,可以不用特别明确违约条款。 

非框架性协议,建议明确违约责任。在合同中写明违约条款时,应当本着公平原则,设定甲乙双方对等的违约责任。违约条款可以表述为:“乙方应当……,如未能如约履行义务,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……(或承担……违约责任)”。另外,还可以设定解除条款。 

5、争议解决方式 

争议解决可采用协商、仲裁或诉讼等方式。如果选择诉讼方式,尽量约定由我校所在地法院管辖。可以写成:“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如协商不成,应向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”。 


三、合同签字盖章问题 

合同双方为法人的,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,代理人或经办人要签字。如签约对方时是自然人,应要求其本人签字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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