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春生,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、首席专家、二级教授;兼任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全国党校系统和河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。主要从事科学学、科技哲学和领导科学教学与研究,形成了认识论和方法论——应用论——模式论的研究思路和序列。 出版专著4部,主编、副主编著作、教材15部;在《光明日报》、《哲学研究》、《中国行政管理》、《河北学刊》等发表论文100多篇。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,二等奖3项,三等奖6项。获全国优秀教师、河北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、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、省管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。